張讓江,,男,漢族,,中共黨員,,1996年10月進入南陽市西峽縣人民法院工作,現(xiàn)任刑庭庭長,,四級高級法官,。2019年被南陽市委、南陽市人民政府評為全市政法系統(tǒng)“百優(yōu)”政法干警,,被南陽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評為“先進個人”,,2020年被西峽縣委組織部評為“優(yōu)秀共產(chǎn)黨員”。2021年分別被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和南陽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評為“全省法院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先進個人”“南陽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先進工作者”,。
自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張讓江同志作為西峽法院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堅決貫徹上級決策部署,,勇當排頭尖兵,,全身心投入到戰(zhàn)斗的最前沿,帶頭審理涉黑惡案件,,共審結涉黑惡案件13起154人,,得到上級的高度評價,贏得了領導和同事們的充分肯定,。
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自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西峽縣人民法院選取政治素質高,、審判業(yè)務精,、作風過硬的員額法官組成專門的審判團隊負責掃黑除惡案件的審理工作。身為刑事審判庭庭長,,張讓江責無旁貸,。他深刻認識到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責任感,、緊迫感,,把掃黑除惡專項審判工作擺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堅持從嚴從快打擊黑惡勢力犯罪,。
加強學習研判,,做好學以致用。專項斗爭部署之后,,張讓江積極組織全庭同志認真學習領會中央,、省、市,、縣關于“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文件精神,,認真學習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積極參與學習上級組織的關于在辦理涉黑涉惡案件應當把握的問題,,多次組織刑事審判法官學習關于打擊涉黑惡犯罪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更新理論知識,將學習成果轉化為工作成效,,助推涉黑惡犯罪案件審判提質增效,。
堅持寬嚴相濟,從嚴從快審理,。張讓江始終堅持把貫徹黨的刑事政策與執(zhí)行國家法律有機結合起來,,牢固樹立證據(jù)意識,公正意識,,確保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鐵案,。他積極與公安機關與檢察機關溝通聯(lián)絡,建立三方會商制度,,在偵查階段及審查起訴階段提前介入,,準確把握案件的證據(jù)、事實,、定性,,既保證案件順利起訴,又保證案件的質量。審理過程中嚴格證據(jù)適用標準,,把牢案件事實關,、證據(jù)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確保寬嚴有據(jù),、罰當其罪、不枉不縱,,努力實現(xiàn)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
忠誠履職盡責,,主動擔當作為,。在承辦多起涉黑涉惡案件過程中,尤其是陳某等42人涉黑一案,,由于案情錯綜復雜,,僅公訴機關移送的卷宗材料就有140余冊,張讓江加班加點閱卷,,鉆研證據(jù)材料,,梳理其間關系,提前制訂縝密的庭審提綱和方案,,組織召開庭前會議,,保障了庭審的順利進行。在辦案之余,,張讓江認真總結自己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的經(jīng)驗做法,積極撰寫典型案例,,并無私分享給其他同志,,成了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的積極傳播者。
為期三年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雖已圓滿收官,,但張讓江仍憑著對法治的信仰和對工作的熱情,,甘于奉獻、勇于擔當,,以求真務實的舉措扎實開展工作,,實現(xiàn)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常態(tài)化,用實際行動踐行著作為一名共產(chǎn)黨員,、一名人民法官的初心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