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 張治中 通訊員 張清菁
“你們不是詐騙電話吧,?”
“不是的,我們是唐河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稍后會將傳票,、應訴通知書等文書通過短信形式發(fā)送至您手機,請您注意查收,,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lián)系,。”
這是南陽市唐河縣法院韓群長法官通過多種途徑終于找到千里之外的案件被告時,雙方對話的情形,。
被告余某因經營化肥生意周轉不靈,,向同事王某借款6萬元,并出具借條,。多年后王某電話聯(lián)系不到被告,,尋找未果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幫忙尋找被告并依法判決其償還借款,。
收到案件后,,韓群長法官第一時間與原告取得聯(lián)系,進一步了解案件細節(jié)及被告的基本信息,。在原告僅能提供被告身份證信息的情況下,,法官立即通過庭審系統(tǒng)查找被告在用手機號,同時查詢其是否牽涉法院其他案件,,并使用集中送達平臺向其戶籍所在地郵寄傳票等文書,,但均未獲得有效回復。
開庭時間近在眼前,,被告不出現(xiàn),,糾紛得不到及時化解,原告權益也無法得到維護,。法官再次與原告溝通,,得知原告曾與被告姐姐聯(lián)系過,以此為突破口聯(lián)系到被告姐姐后,,法官感受到其有抵觸情緒,,于是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希望她能勸解被告盡快聯(lián)系法院,。
當天下午,,韓群長法官接到陌生來電,對方還未表明身份便對法官的身份產生了質疑,,也就發(fā)生了文章開頭的一幕,。查看法院發(fā)送的短信后,被告余某又電話聯(lián)系法官,,表示自己在外地,,無法趕回參加庭審。法官當即勸說被告,,參加庭審能夠厘清案件事實,,并提出可以組織她和原告溝通協(xié)調,。當天晚上,韓法官接到被告余某的電話,,她高興地表示與原告初步達成合意,,其愿意償還借款,但是外地趕回還需幾日,。
為減少被告的奔波,,韓群長法官當即決定通過“云間”庭審系統(tǒng)開庭審理此案。11月23日下午,,原,、被告雙方時隔多年終于在網上“見了面”,并當庭達成調解意見,。在法官的見證下,,被告當場將6萬元款項轉賬至原告兒子的銀行卡。收回6萬元借款的王某激動地說道:“我終于收到錢了,!太感謝你們了,,要不是你們,我怎么能這么快找到她,,還收回了全部借款,!”
編輯 苗亞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