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對網絡上的“共享紅酒”進行了調查,,發(fā)現(xiàn)在某社交平臺能看到不少共享紅酒的帖子,,其中一個帖子稱“投入698元購買4瓶紅酒后就可以獲得1000元的‘分紅’”。而且,,這個項目不需要電商,、微商經驗,“什么也不用干也能回本,。”
買“共享紅酒”
能白賺上千元,?
另有帖子稱“共享紅酒是擁有對紅酒的享用權和分紅權”,并算了一筆賬,,稱總共“分紅”1000元,每次“分紅”15元,,一共“分紅”67次,,并表示“分紅”的速度取決于整個系統(tǒng)的消費情況。據(jù)稱,,消費了4瓶紅酒698元,,最后會得到4瓶紅酒外加1000元,相當于沒花一分錢就得到了4瓶紅酒和302元,。
記者還了解到,,這種“共享”的模式就是如果向其他人成功推薦了“共享紅酒”,只要其他人消費698元,,推薦人將得到100~170元的獎勵,。聽起來,這種“共享紅酒”真的是“坐著就能把錢賺了”,。
記者掃描了某論壇中的某共享紅酒宣傳廣告中的二維碼,,發(fā)現(xiàn)現(xiàn)在仍然可以掃碼成功,進入到公眾號界面,,并提示“您是我們的第5711位尊貴會員”,。
記者看到“商城”內售有十余種不同品種的葡萄酒,價格從188元到1128元不等,,而在主推的“698元四瓶葡萄酒”還有福利“加30元可獲得500元電話卡一張”的商品界面,,除了葡萄酒名稱以及宣傳圖片以外,沒有對商品進行任何詳細介紹,,產地,、生產日期、罐裝日期等關鍵信息均為空白,。不過,,記者嘗試購買時,卻無法下單。
“分享越多分紅越多”,?
隨后,,記者撥打了經營“共享紅酒”微信公眾號中的客服電話,在記者詢問是否有“共享紅酒”這一項目時,,客服人員在肯定之后又改口稱其為“分享紅酒”,。
客服表示,以第一個項目為例,,花費698元購買四瓶紅酒,,“購買后會得到1000積分,可以每個月兌換一瓶紅酒,,相當于購買4瓶紅酒,,最后會得到14瓶。”而在成功購買后還會得到一個專屬二維碼,,把二維碼發(fā)送給親朋好友后,,假如親朋好友通過該二維碼進行購買,發(fā)送者還會得到分紅,。“你分享得越多分紅越多,,還會提升代理級別。”但當記者問到所售紅酒的年份和生產酒莊時,,該客服人員表示,,是自己的酒莊生產,并稱“一直在生產酒,,你要哪年就給你哪年的”,。
專家觀點:
一次性消費的商品無法共享
廣州市律師協(xié)會民事法律專業(yè)委員會委員趙善啟表示,紅酒是一次性消費的商品,,不可能由眾多的消費者共同享用,,這種所謂的“共享紅酒”模式有可能是打著“共享”之名,行集資之實,,消費者購買這種紅酒的目的并非為了享用,,而是為了分紅。在這種分紅模式下消費者根本不關心紅酒是否存在,、紅酒的好壞,,而是將購買行為當成一種投資,其風險是顯而易見的:“不法分子也有可能利用消費者的這種心理,,進行集資詐騙或傳銷等違法活動,。”
“可以多次使用的物品才能用來共享。”廣東財經大學教授肖怡認為,,“共享紅酒”并不是真正的共享,,而是通過下家購買從中獲利的非法集資或傳銷行為,“像紅酒消費了就沒有了,,不會再出現(xiàn)在流通環(huán)節(jié)進行流通,,也就無所謂共享了”。
中國食品產業(yè)分析師朱丹蓬則稱,,紅酒也不是沒有“共享”的可能,但要建立在相關法律法規(guī)健全的基礎上,。在他看來,,目前的紅酒市場有很多盲從者,,而且大多數(shù)人對于分享,、共享、眾籌等不太了解,。他認為,,目前中國紅酒最大的誤區(qū)跟高端水一樣,消費者以價格而不是品牌或者品質為導向,,認為價格高就是質量好,。不過,,他認為隨著消費者的學習,、甄別能力的提高,對于行業(yè)的認知還是有可能提升的,。
業(yè)內聲音
酒柜也“共享”
實質是出售酒水
最近在市場上出現(xiàn)的“分享新事物”還有“共享酒柜”,。
據(jù)悉,共享酒柜運營企業(yè)在餐飲店投放自助酒柜,,消費者就餐時可以在酒柜選擇自己喜歡的酒水,;同時支持線上支付,消費者在微信號或者官網下單后,,可獲送貨上門服務,。共享酒柜企業(yè)和餐廳將進行實時分賬、實時庫存管理并補貨即“產業(yè)鏈共享”,。某家共享酒柜企業(yè)的相關負責人表示,,此處的共享模式指共享酒柜企業(yè)、廠家,、餐廳三方共享渠道,、物流、庫存,、終端及IT系統(tǒng),,最重要的是共享了用戶。
另外,記者了解到,,有企業(yè)與互聯(lián)網平臺合作,,互聯(lián)網平臺提供線上和餐廳店家資源,企業(yè)直接將共享酒柜視為在餐飲店中設置的一個酒業(yè)品牌專賣店直投的酒類“ATM”網點,,并且以餐飲店為中心,,向周邊5公里商圈共享酒柜。
肖怡認為,,共享酒柜可以重復使用,,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共享的內涵:“共享酒柜實質是餐廳與經營自助酒柜的商家共同向消費者出售酒水。”
而趙善啟則強調在使用共享酒柜的過程中,,消費者需要注意保留有關購買憑證,,餐廳與經營自助酒柜的商家也應盡監(jiān)管責任,確保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酒類,。(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盧夢謙,、林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