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為充分發(fā)揮保險保障作用,,滿足客戶健康管理需求,打造有溫度的保險,,助力“健康中國”建設,,平安人壽重磅推出新重疾產(chǎn)品——守護百分百全能保險產(chǎn)品計劃(以下簡稱“守護全能”)。據(jù)了解,,作為平安人壽新推出的精品重疾產(chǎn)品,,“守護全能”融風險保障、財富儲備與傳承于一體,,幫助客戶抵御健康風險,,守護穩(wěn)穩(wěn)的幸福。
層層守護,,筑牢健康保障
據(jù)了解,,“守護全能”由平安守護百分百全能兩全保險(主險,簡稱“守護全能兩全”),、平安附加守護全能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簡稱“守護全能重疾”)兩款保險產(chǎn)品組成,,保險保障全面覆蓋輕中重度疾病,層層守護客戶健康,。
近年來,,隨著甲狀腺癌等輕度疾病發(fā)生率逐漸上升,客戶對于輕癥保障的關注度也日益增加,。“守護全能”圍繞客戶需求進行研發(fā),,提供包括輕度甲狀腺癌、原位癌等輕度疾病在內(nèi)的40種保障,以及20種中度疾病和120種重癥的保障,。其中,,輕癥責任最多可賠付5次,每種輕癥限給付1次,,每次賠付20%基本保額,。中癥賠付5次,給付50%基本保額,。重疾賠付1次,,給付金額為100%基本保額與組合現(xiàn)價兩者取大。即使中輕癥保險責任終止,,也不影響后續(xù)重疾賠付,,生存金領取及身故保障也將繼續(xù)有效。
約定領取,,盡享健康饋贈
“守護全能”不僅能在客戶需要的時刻提供鼎力支持,,有助于客戶解決燃眉之急,同時也是一份伴隨其終身的財富儲備,。若被保險人在主險保險期滿時仍平安無事,,未發(fā)生約定重疾,即可按照約定領取生存金,,自由支配,,盡享有品質(zhì)的健康生活。同時,,被保險人領取生存金后,,重疾、身故保障依然有效,,并延續(xù)至終身,。
身故保障,讓愛溫暖傳承
“守護全能”還具備身故保障,,可幫助客戶實現(xiàn)財富傳承需求,。若被保險人一生健康,未發(fā)生保障中約定的重疾,,其身故時,,平安人壽將按約定給付身故金,讓愛延續(xù),,溫暖傳承,。
中輕癥豁免,減輕交費負擔
此外,,客戶還可附加輕中癥豁免保障,,減輕交費過程中的財務負擔,。如被保險人在等待期后初次發(fā)生約定的40種輕度疾病或20種中度疾病,可免交豁免險保險期內(nèi)剩余各期保費,,保障繼續(xù)有效,。
“守護百分百全能保險產(chǎn)品計劃”的推出,是平安人壽積極落實“保險姓保”,,以客戶需求為導向,,提升產(chǎn)品供給能力,構建多層次,、場景化產(chǎn)品體系的重要舉措,。平安人壽表示,未來,,公司將持續(xù)立足“從客戶需求出發(fā)”的初心,,深化“產(chǎn)品+”策略,滿足客戶多元化需求,,提供更有溫度的保險保障和健康服務,,為客戶健康幸福生活保駕護航。
【重要提示】:
① 守護百分百全能保險產(chǎn)品計劃(簡稱守護全能)含平安守護百分百全能兩全保險(主險,,簡稱守護全能兩全),、平安附加守護全能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簡稱守護全能重疾)組成。本文所稱組合為守護百分百全能組合,,即守護全能+守護全能重疾,。您可根據(jù)實際保障需求與經(jīng)濟承受能力合理規(guī)劃選擇保險產(chǎn)品計劃,,如附加險不符合需求,,您也可選擇單獨購買本保險產(chǎn)品計劃中的主險。若單獨投保守護全能兩全,,責任詳見條款,。
② 本文所稱“輕中重度疾病”,分別指“輕度疾病”,、“中癥疾病”,、“重大疾病”。本文所稱輕癥均指合同約定的40種輕度疾病,,最多可給付5次,,每種限1次;中癥均指合同約定的20種中癥疾病,,最多可給付5次,,每種限1次;重疾均指合同約定的120種重大疾病,。等待期均為90天,。重疾保險金,、中癥保險金、輕癥保險金為重大疾病保險金,、中癥疾病保險金,、輕度疾病保險金的簡稱。
③ 主險保險期間可選至60/65/70/75/80周歲保單周年日,。被保險人在主險保險期滿時仍生存且未發(fā)生過約定重疾,,按守護全能兩全與守護全能重疾的所交保費之和×約定的交費年期給付滿期生存保險金(本文簡稱生存金)。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后,,不再給付生存金,。
④ 豁免保障由平安附加中癥輕癥豁免保險費疾病保險提供,一年期短期險種不在豁免范圍內(nèi),。
⑤ 守護全能重疾在等待期內(nèi)不承擔保險責任,,因意外傷害導致發(fā)生合同約定疾病的,無等待期,,詳見保險條款,。
⑥ 主險附加守護全能重疾情況下,被保人發(fā)生約定重疾,,給付重疾保險金后,,守護全能重疾合同終止,不再給付輕癥,、中癥保險金,、身故保險金。主險合同基本保額將按給付重疾保險金金額等額減少,,減少至零時,,主險合同所有保險責任均終止,不再給付生存金,、身故保險金
⑦ 主險期滿前身故,,按身故時守護全能兩全的基本保額,或守護全能兩全與守護全能重疾現(xiàn)金價值之和取大給付,;主險保險期滿后身故,,按身故時守護全能重疾的基本保額、現(xiàn)金價值取大給付,。
⑧ 被保險人在主險合同保險期間屆滿前身故,,守護全能重疾保險合同效力終止,我們退還前述險種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
⑨ 本資料所載內(nèi)容僅供您理解保險條款所用,,在某些情形下,我們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具體保險責任,、責任免除或減輕,、合同解除及其他與您、被保險人,、受益人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nèi)容,,詳見保險條款。
來源:平安人壽
編輯:袁立穎
審核:劉鶴洋
層層守護,,筑牢健康保障
據(jù)了解,,“守護全能”由平安守護百分百全能兩全保險(主險,簡稱“守護全能兩全”),、平安附加守護全能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簡稱“守護全能重疾”)兩款保險產(chǎn)品組成,,保險保障全面覆蓋輕中重度疾病,層層守護客戶健康,。
近年來,,隨著甲狀腺癌等輕度疾病發(fā)生率逐漸上升,客戶對于輕癥保障的關注度也日益增加,。“守護全能”圍繞客戶需求進行研發(fā),,提供包括輕度甲狀腺癌、原位癌等輕度疾病在內(nèi)的40種保障,以及20種中度疾病和120種重癥的保障,。其中,,輕癥責任最多可賠付5次,每種輕癥限給付1次,,每次賠付20%基本保額,。中癥賠付5次,給付50%基本保額,。重疾賠付1次,,給付金額為100%基本保額與組合現(xiàn)價兩者取大。即使中輕癥保險責任終止,,也不影響后續(xù)重疾賠付,,生存金領取及身故保障也將繼續(xù)有效。
約定領取,,盡享健康饋贈
“守護全能”不僅能在客戶需要的時刻提供鼎力支持,,有助于客戶解決燃眉之急,同時也是一份伴隨其終身的財富儲備,。若被保險人在主險保險期滿時仍平安無事,,未發(fā)生約定重疾,即可按照約定領取生存金,,自由支配,,盡享有品質(zhì)的健康生活。同時,,被保險人領取生存金后,,重疾、身故保障依然有效,,并延續(xù)至終身,。
身故保障,讓愛溫暖傳承
“守護全能”還具備身故保障,,可幫助客戶實現(xiàn)財富傳承需求,。若被保險人一生健康,未發(fā)生保障中約定的重疾,,其身故時,,平安人壽將按約定給付身故金,讓愛延續(xù),,溫暖傳承,。
中輕癥豁免,減輕交費負擔
此外,,客戶還可附加輕中癥豁免保障,,減輕交費過程中的財務負擔,。如被保險人在等待期后初次發(fā)生約定的40種輕度疾病或20種中度疾病,可免交豁免險保險期內(nèi)剩余各期保費,,保障繼續(xù)有效,。
“守護百分百全能保險產(chǎn)品計劃”的推出,是平安人壽積極落實“保險姓保”,,以客戶需求為導向,,提升產(chǎn)品供給能力,構建多層次,、場景化產(chǎn)品體系的重要舉措,。平安人壽表示,未來,,公司將持續(xù)立足“從客戶需求出發(fā)”的初心,,深化“產(chǎn)品+”策略,滿足客戶多元化需求,,提供更有溫度的保險保障和健康服務,,為客戶健康幸福生活保駕護航。
【重要提示】:
① 守護百分百全能保險產(chǎn)品計劃(簡稱守護全能)含平安守護百分百全能兩全保險(主險,,簡稱守護全能兩全),、平安附加守護全能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簡稱守護全能重疾)組成。本文所稱組合為守護百分百全能組合,,即守護全能+守護全能重疾,。您可根據(jù)實際保障需求與經(jīng)濟承受能力合理規(guī)劃選擇保險產(chǎn)品計劃,,如附加險不符合需求,,您也可選擇單獨購買本保險產(chǎn)品計劃中的主險。若單獨投保守護全能兩全,,責任詳見條款,。
② 本文所稱“輕中重度疾病”,分別指“輕度疾病”,、“中癥疾病”,、“重大疾病”。本文所稱輕癥均指合同約定的40種輕度疾病,,最多可給付5次,,每種限1次;中癥均指合同約定的20種中癥疾病,,最多可給付5次,,每種限1次;重疾均指合同約定的120種重大疾病,。等待期均為90天,。重疾保險金,、中癥保險金、輕癥保險金為重大疾病保險金,、中癥疾病保險金,、輕度疾病保險金的簡稱。
③ 主險保險期間可選至60/65/70/75/80周歲保單周年日,。被保險人在主險保險期滿時仍生存且未發(fā)生過約定重疾,,按守護全能兩全與守護全能重疾的所交保費之和×約定的交費年期給付滿期生存保險金(本文簡稱生存金)。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后,,不再給付生存金,。
④ 豁免保障由平安附加中癥輕癥豁免保險費疾病保險提供,一年期短期險種不在豁免范圍內(nèi),。
⑤ 守護全能重疾在等待期內(nèi)不承擔保險責任,,因意外傷害導致發(fā)生合同約定疾病的,無等待期,,詳見保險條款,。
⑥ 主險附加守護全能重疾情況下,被保人發(fā)生約定重疾,,給付重疾保險金后,,守護全能重疾合同終止,不再給付輕癥,、中癥保險金,、身故保險金。主險合同基本保額將按給付重疾保險金金額等額減少,,減少至零時,,主險合同所有保險責任均終止,不再給付生存金,、身故保險金
⑦ 主險期滿前身故,,按身故時守護全能兩全的基本保額,或守護全能兩全與守護全能重疾現(xiàn)金價值之和取大給付,;主險保險期滿后身故,,按身故時守護全能重疾的基本保額、現(xiàn)金價值取大給付,。
⑧ 被保險人在主險合同保險期間屆滿前身故,,守護全能重疾保險合同效力終止,我們退還前述險種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
⑨ 本資料所載內(nèi)容僅供您理解保險條款所用,,在某些情形下,我們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具體保險責任,、責任免除或減輕,、合同解除及其他與您、被保險人,、受益人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nèi)容,,詳見保險條款。
來源:平安人壽
編輯:袁立穎
審核:劉鶴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