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jié)過后,,求職高峰期如約而至。一些詐騙分子利用求職者“找好工作”的心理在熟人中實施詐騙,,屢屢得手,。2月20日,河南商報記者從新鄉(xiāng)市原陽縣公安局獲悉,,該局刑警大隊日前破獲了一起求職詐騙案,。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熟人”身份,步步引誘受害人支付“經(jīng)費”1.8萬元,,直到被警方抓獲,。
作者:河南商報記者 宋紅勝 通訊員 郭歌 侯金琨 文/圖
編輯:河南商報 韓坦道
來源:河南商報
自己的“病人”聲稱“認(rèn)識人”,要給自己的兒子安排個“正式工”
家住原陽縣太平鎮(zhèn)的吳某,,在本村開了一家診所,,并在周圍幾個村莊小有名氣。嫌疑人李某平時有點感冒發(fā)燒就去找吳某看病,,一來二去兩人就成了無話不談的朋友,。
2017年10月的一天,在兩人聊天的過程中,,吳某提到自己的大兒子年齡不小了,,沒有一份穩(wěn)定的工作,去給別人打零工又覺得沒面子,,也不好找對象,,這件事情成了他的心病。李某聽后,,當(dāng)即拍著胸脯:“這不是啥事,,我認(rèn)識人,我想法給恁家孩子安排個正式工,。”
吳某聽后頓時喜出望外,。之后的一段時間內(nèi),,李某多次打電話讓吳某拿點活動經(jīng)費給他,。吳某又想讓李某辦這件事,又怕花錢辦不成事,,一時猶豫不決,。
2018年5月,在李某又一次催促和極力游說下,,吳某降低了內(nèi)心的疑慮,,抱著試試看的態(tài)度拿了3千元現(xiàn)金給了李某??蓛H僅過了三天,,李某就打電話說錢不夠,稱想辦成事還得再拿1萬元,。吳某心里很不舒服,,說手頭沒錢了,不想辦了,。李某立即勸說吳某:“禮已經(jīng)送了,,現(xiàn)在不辦,錢不就扔了嗎?”吳某于是又狠下心,,從外甥那里借了1萬元錢給了李某,。
犯罪嫌疑人步步引誘,受害人支付的1.8萬元“經(jīng)費”打了水漂
李某接到1萬元后,,好長時間都不再主動聯(lián)系吳某,。吳某實在憋不住了,就給李某打電話催問,。李某只是簡單地回復(fù):“正在辦,,別急。”
今年1月的一天,,李某突然急匆匆地和吳某聯(lián)系,,稱他托的辦事人快要升遷調(diào)走了,需要抓緊再活動,,再籌備1萬元,,事情就板上釘釘辦成了。吳某稱他實在拿不出錢了,,李某這時話鋒一轉(zhuǎn):“這樣吧,,看在我們關(guān)系這么好的份兒上,你湊5千元,,我再給你墊5千元,,先趕緊辦事,回頭事辦成了,,你再還我錢,。”
糾結(jié)了半天的吳某最后一咬牙,還是選擇了相信李某,,又湊了5千元給他,。這樣,吳某前前后后給了李某共1.8萬元現(xiàn)金,,且都是在田間地頭交易,,沒立任何字據(jù)。
本以為這次就能給兒子跑好工作了,,誰知隔了幾天再問,,李某又說辦事人去外地開會了。吳某這次終于忍不住了,,他不再相信李某,,向李某索要之前送出的錢。李某瞬間翻臉,,不但不給吳某錢,,還稱吳某給的錢不夠他辦事用,,他自己還墊進去幾千元。
吳某氣憤不已,,于今年1月27日向原陽縣公安局報了警,。李某到案后,對詐騙一事矢口否認(rèn),。后經(jīng)警方耐心釋法,,李某終于承認(rèn)了詐騙吳某1.8萬元錢的犯罪事實。目前,,李某因涉嫌詐騙罪被刑拘,,并已經(jīng)將騙得的1.8萬元現(xiàn)金全部退還給受害人吳某。
【記者手記】找工作也要“走正道”
近年來,,由于就業(yè)壓力增大,,加之不少人都存在“有關(guān)系有錢”就能辦成事的錯誤觀念,于是就托關(guān)系花錢“找工作”,。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求職者“找工作心切”和求職者父母“為孩子找好工作”的心理特點,,吹噓自己有門路能辦成事情,借機索要錢財,。
本案中,,當(dāng)受害人詢問進度時,嫌疑人往往一面推諉搪塞,,一面以費用不夠為由,,再次索要錢財。受害人出于對“熟人”或“能人”的信任和擔(dān)心損失前期已支付錢款的心理,,往往會對嫌疑人有求必應(yīng),,導(dǎo)致被騙金額越積越多,最后不僅“好工作”成為泡影,,錢財也被騙走,。
采訪中,,原陽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王中山希望通過河南商報提醒廣大市民,,尋找工作請到正規(guī)的人力資源部門或勞務(wù)職介部門,切勿輕信所謂“有關(guān)系”“有能力”的人,。
不論這些人是熟人還是陌生人,,求職者都不要輕信他們聲稱的所謂“硬關(guān)系”、背景和指標(biāo),。你盯住的是工作,、職位,騙子盯住的是你的錢包,。切記找工作要通過正規(guī)合法途徑,,以防誤入陷阱,。
作者:河南商報記者 宋紅勝 通訊員 郭歌 侯金琨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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