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暖,,按面積收費,,在我省還是絕對的“主流”。相比之下,,用之即開,、不用即關的熱計量方式,讓不少市民更為向往,。以后,,有了法規(guī)“支持”,按用熱量交暖氣費的人家可能要多起來了,。

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上,,《河南省節(jié)約能源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條例(修訂草案)》)提請第二次審議。
《條例(修訂草案)》規(guī)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對集中供熱規(guī)劃區(qū)域內的新建建筑實施分戶計量,,對既有建筑實施供熱分戶計量改造。具備分戶用熱計量條件的熱用戶,,熱經營企業(yè)應當按照分戶計量的用熱量收費,。
對于這項修改,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王新民介紹,,一審中,,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對集中供熱建筑按照用熱量收費,有利于降低消耗,、推進節(jié)能,、減少污染。在調研和公開征求意見過程中,,一些單位和群眾也建議條例增加相關內容,。目前對集中供熱建筑實行按用熱量計費,技術上比較成熟,,因此做出了修改,。
編輯:河南商報 孫亞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