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頂端新聞·河南商報 高嵩 通訊員 陳俊朵
為幫助師生依法配合防疫工作,,推動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規(guī)高效進行,3月11日下午,,鄭州市中原區(qū)伏牛路小學利用下午課后服務時間,,邀請鄭州市中心醫(yī)院主治醫(yī)師徐蕊,進行了以“依法疫情防控 杜絕違法行為”為主題的法治教育,。
徐蕊醫(yī)師以一則案例入手,,又給大家具體講解了一些有關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規(guī)。
例如,,隱瞞病情,、瞞報行程信息(尤其是重點地區(qū)旅居史)、隱瞞與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史的,,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
情節(jié)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可能涉嫌違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條,,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再比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場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員的勸導佩戴口罩的,納入核酸檢測范圍的人群,。
不參加統一組織的核酸檢測的,、封控、封閉小區(qū)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擅自外出,、聚集的,、有癥狀未到發(fā)熱門診就醫(yī)經勸阻無效的等,,都屬于違反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規(guī),都需接受相應的處罰,。
各個課后服務班級的值班老師也同時進行了相關的法治教育,。
他們特別強調,,依法依規(guī)開展疫情防控,,是每一位公民應盡的職責。
同學們聽后紛紛表示,,依法進行疫情防控真的很重要,,安全防護要做好,,法律意識也不能少,。
本次學法活動增強了師生依法防控意識,,明確了疫情防控期間依法履行的權利和義務,,提升了參與疫情防控的使命感、責任感,,為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阻擊戰(zhàn)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