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記者 郭丁然 文 王訪賢 圖
“在國家稅務總局的個人所得稅App,,申報一下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簡稱個稅年度匯算)。”近期,,很多人都會接到單位財務通知,。通常還會附有一個解釋說明的文件,。
“在國家稅務總局的個人所得稅App,,申報一下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簡稱個稅年度匯算)。”近期,,很多人都會接到單位財務通知,。通常還會附有一個解釋說明的文件,。
然而,很多人依然沒搞清楚,,個稅年度匯算到底是啥,?為啥要進行?對個人有什么好處,?哪些人必須進行個稅年度匯算,?哪些人不需要?
就大家關心的問題,,河南商報記者咨詢了國家稅務總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qū)稅務局(簡稱“鄭州實驗區(qū)稅務局”),,為你答疑解惑。


Q:什么是個稅年度匯算,?
個稅年度匯算確實是個新生事物,。它是跟隨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的新個稅法同步開始的。
通俗來說,,年度匯算就是,,居民個人將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的薪酬、勞務報酬等綜合所得收入合并后,,算出全年最終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對比納稅年度已預繳的稅款,進行“多退少補”的行為,。2019年度匯算的時間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每個月不都繳過稅了,為啥年底還要匯算,?這是因為,,我們每個月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實際上是“預繳”的,按月計算和按年度計算可能會產生稅款的差額,。
舉個例子,,平時你的工資是每月4000元,這時候你是不用繳個稅的,。你在2月份業(yè)績不錯,,工資達到了10000元,這個月就會按對應的稅率,,由單位替你代扣代繳個稅,。而一年下來,你的全年總收入減去“三險一金”等各種專項扣除及子女教育,、贍養(yǎng)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后,,沒有達到納稅標準,就會通過匯算把你“多繳”的稅退回來,。
又比如,,你除了自己單位發(fā)的工資獎金,,還有其他收入,或者你供職于多家單位,,就可能存在個稅“漏繳”的情況,,也需要通過個稅匯算,把“少繳”的稅補上去,。
簡言之,,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Q:哪些人不需要進行匯算,?
鄭州實驗區(qū)稅務局相關負責人告訴河南商報記者,,根據(jù)相關公告和規(guī)定,納稅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須辦理年度匯算:
(一)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二)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三)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
也就是說,,不符合以上條件的都應進行年度匯算。


Q:如果不如實申報會怎樣,?
特別要提醒的是,,如果你有額外收入,千萬別耍小聰明逃避個稅匯算,,因為這將影響到你的征信,。
河南商報記者了解到,根據(jù)規(guī)定,,納稅人的納稅申報情況將納入個人信用管理,。未按規(guī)定辦理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稅款,、提供虛假資料申報享受稅收優(yōu)惠、不配合稅務檢查,、虛假承諾等行為,,都會對個人信用產生影響。
此外,,根據(jù)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條規(guī)定,,納稅人采取隱瞞收入、編造虛假扣除等手段逃避繳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Q:可以通過哪些方式辦理?
河南商報記者從鄭州實驗區(qū)稅務局了解到,,辦理年度匯算主要有三種方式:自己辦,、單位辦、請人辦,。
①自己辦,。即由納稅人自行辦理??梢酝ㄟ^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辦稅服務廳,、郵寄等方式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②單位辦。即請任職受雇單位辦理,??梢哉垎挝粠椭k年度匯算,也可以請教單位如何通過手機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自行辦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您選擇單位代辦年度匯算,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與單位進行書面確認,;同時,,如果你還有單位以外的收入,或者單位不掌握的扣除項目,,需一并提交單位,,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③請人辦。即委托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選擇這種方式,,您需要與受托人簽訂委托授權書。
以上幾種方式,,個人通過App辦理是最便捷的,。河南商報記者根據(jù)App內的操作提示進行了線上匯算,整個過程只用了幾分鐘。此外,,對于因年長,、行動不便等獨立完成年度匯算存在特殊困難的,納稅人提出申請,,稅務機關可提供個性化年度匯算服務,。
在辦稅過程中,如果有任何疑問都可以通過12366納稅服務熱線等渠道進行咨詢,。


鏈接
年終獎發(fā)放后,,應該如何計算個稅?
還有一種情況:不少單位有發(fā)年終獎的慣例,。那么,,年終獎這種一次性發(fā)放的大額收入,應該如何計算個稅,?據(jù)鄭州實驗區(qū)稅務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選擇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shù)額,按照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當然,,如果個人愿意,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那么單獨計算和并入后計算,,應納稅額是一樣的嗎?
舉個例子:居民小劉2019年1月從單位取得2018年度全年績效獎48000元,,2019年全年工資120000元,,不考慮三險一金,無其他所得收入,,專項附加扣除假設為12000元,。
(1)如選擇全年一次性獎金48000元單獨計算納稅的話: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48000÷12=4000(元),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shù)210,。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個人所得稅=48000×10%-210=4590(元),。綜合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120000-60000-12000)×10%-2520=2280(元)
故,,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4590+2280=6870(元)
(2)如選擇將全年一次性獎金48000元并入2019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120000+48000-60000-12000)×10%-2520=7080(元)
鄭州實驗區(qū)稅務局相關負責人提示,由于每個人的綜合所得收入水平以及專項附加扣除情況有所不同,具體采取哪種計算方式,,建議納稅人比較后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
統(tǒng)籌:趙強
編輯:陳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