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高峰文化宮路走不動,,送孩子的車把路都堵死了。”9月14日市民王先生撥打大河報新聞熱線(0371-96211)投訴稱,,鄭州互助路與文化宮路交叉口設立了禁止通行的標志,,早上7點至8點互助路向東禁止機動車通行,,早上送孩子的汽車跟電動車把文化宮路快堵死了。記者調查了解到,,為治理鄭州互助路小學周邊的交通環(huán)境,,辦事處在互助路上設立了“山寨”的禁行標志,學校門口不亂了,,文化宮路卻堵成一團,。
學校旁邊路段堵成一團
9月17日早上7時,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到達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互助路與文化宮路交叉口,,6名身穿紅色互助小學志愿者馬甲的工作人員手持紅旗在路口一字排開,前方放置隔離墩,,防止機動車進入互助路,。
在該路口互助路南北兩側的電線桿上設置有兩塊車輛禁止通行的標志,下方注明禁行時間為早7點至8點,。
7點20分,,在志愿者的引導下,前來送孩子的家長紛紛將電動車停放在路口西北側一處掛有互助路小學家長接送點的牌子旁,,然后看著孩子向學校走去,。部分送孩子的車輛抵達了該路口,在等紅燈的間隙也讓孩子下了車,。
7點30分,,大量送孩子的家長把電動車停放在了互助路與文化宮路交叉口的東側,文化宮路上南北行駛的車輛處于“蠕動”的狀態(tài),。
7點35分,文化宮路基本癱瘓,。
然而,,在距離該路口東100米的互助路小學門口,秩序井然,,幾乎沒有電動車與機動車通行,。
隨后,記者在互助路與工人路交叉口處也看到了兩塊禁行標志,,機動車在早7點至8點的時間段禁止向西駛入互助路,。
禁行帶來很大困擾
據附近市民王先生介紹,禁行標志設立了大約一周的時間,。但仔細一看,,禁行標志卻跟別的不一樣。
記者上前查看后發(fā)現(xiàn),,該禁行標志是用泡沫板做的,,禁行圖標也是噴繪上去的,,禁行的時間也跟以往的禁行標志不同。
附近一商店老板告訴記者,,禁行標志是跟互助路小學學生接送點的牌子一起掛上去的,。禁行給生活帶來了很大的不便,周六周日早上7點至8點學校都放假了,,按照禁行的標志車還是不能走,。
“為了孩子也不能違法啊,!”在互助路小學附近居住的鄭先生說,,這樣的做法很讓他氣憤,學校門口的秩序混亂想辦法解決,,但是不能這樣,。
對此,互助路小學家長委員會白老師表示,,本學期開學后學校每天會安排老師帶著家長志愿者,,早上上學時在文化宮路與互助路交叉口及工人路與互助路交叉口處值班維持秩序,禁行標志是由哪個部門設立的并不清楚,。
白老師說,,本學期剛開始的時候,他們是勸阻車輛繞行及騎電動車送孩子的家長不要通行,,但還有家長不聽勸阻,,孩子安全保證不了。設置禁行標志后好多了,,很多家長也不強行通過了,。
山寨禁行標志已被拆除
隨后,記者撥打了互助路社區(qū)的電話,,一名工作人員介紹,,互助路小學附近的禁行標志是由林山寨辦事處統(tǒng)一制作并且安裝的,目的是解決互助路小學門口擁堵的情況,。
鄭州市交警二大隊民警告訴記者,,早上民警執(zhí)勤時剛剛發(fā)現(xiàn)這一情況,在詢問過大隊后,,上午10點左右,,已經安排人將山寨禁行標志拆除。
該民警介紹,,轄區(qū)中隊專門在互助路小學附近設立了助學崗,,有專職民警每天在孩子上學的高峰期現(xiàn)場維持秩序。同時呼吁家長在送孩子的時候盡量不要開車,,騎電動車的家長也應當將車輛停放在不影響交通的位置后,,步行送孩子上學,。
設交通標志,程序應合法
河南舒展律師事務所袁輝霞律師說,,《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條明確指出,,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同時,第二十八條也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占用,、損毀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
袁輝霞說,,街道辦事處可以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升廣大市民的安全意識,,私自設立禁行標志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違背的,。
“如果辦事處或者學校對道路禁行有需求,也應當和公安交警部門溝通協(xié)商,,走正常的程序進行,。”袁輝霞說。
作者:大河客戶端記者 吳國強
編輯:河南商報 王凡
來源:大河報